第2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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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还有当初那脆弱的理想!” ??“您看您怎么还煽上情了,搞的这么伤感。那什么,我说下我的理解吧,您给把把关。”周颖调整了下情绪,伸手揉了揉眼睛说道。 ??“说,说破无毒!”方轶半开玩笑道。 ??“好家伙,不煽情了,又改小品词了。”周颖嘿嘿一笑,屋内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我翻了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上述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中,既有情节加重,又有结果加重。只要被告人的行为具备了以上八种情形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就足以构成情节加重或结果加重的抢劫罪,就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幅度内量刑。 ??本案中,被告人杨荣伟入户抢劫,并致被害人重伤,属于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的抢劫罪,同时具有上述八种加重处罚情形中的两种,罪行极其严重,我认为应该定死刑,立即执行,检察院的抗诉是有道理的。”周颖翻开笔记本电脑,边看边说道。 ??“嗯,首先你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我觉得一审法院判的没什么问题。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的‘罪行极其严重’,我理解一是被告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或者很难改造;二是被告人的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体现了我们国家既不废除死刑又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一贯的刑事政策。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作为死刑适用条件的“罪行极其严重”,一般会从严掌握。 ??另外,《刑法》中把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条件具体规定为八种情形,但并不是说具备了这八种情形的抢劫罪,就必须判处死刑。 ??‘死刑’只是与‘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并列的刑种,供法院选择适用。是否最终适用死刑,要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还要看犯罪分子在抢劫犯罪中的行为、情节是否已达到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 ??本案中,被告人杨荣伟既入户抢劫,又造成了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对其应适用抢劫罪的重刑条款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杨荣伟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前的治安状况,对抢劫犯罪特别是情节恶劣的抢劫犯罪从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故一审判决对杨荣伟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恰当的。”方轶解释道。 ??第606章 伍老大 ??“您不是也认为被告人杨荣伟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吗?为什么要适用死缓,而不适用死刑,立刻执行? ??难道检察机关的量刑尺度与法院掌握的不一样?”周颖不解的问道。 ??“嗯……这个问题解释起来确实有点复杂,以我的理解,目前《刑法》及司法解释对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条件确实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仅在《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适用死缓。这一规定太过于模糊,弹性也很大,由此造成各地、各级司法机关对死缓制度的执行存在一些不同认识,造成适用上的不统一。 ??我推测,本案一审法院判决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可能就是对被告人是否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与一审法院持不同看法导致的。”方轶想了想,说道。 ??“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是指: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适用死缓。我抄袭下,到时候在法庭上也好有的说。”周颖笑嘻嘻道。 ??“不用这么直白吧!我说的不一定对,法院也不一定会采纳,你可要参考适用哈。”方轶很官方的说了一句。 ??“您放心,肯定参考适用。作为辩护人我总得做点什么。”周颖笑的双眼成了月牙。 ??“哎!送佛送到西,好吧,我说下我的理解。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对被告人杨荣伟适用死刑(死缓),主要考虑的是其犯罪行为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危害特别严重。换句话说,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伤的后果。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案发后,公安机关对被害人龚静燕的法医鉴定书显示:龚静燕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损伤程度为重伤;上肢多处皮肤及软组织裂伤、大量失血,致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为重伤;面部多处皮肤裂伤,有六条线状疤痕,不属重伤。鉴定结论为重伤。 ??一审法院根据检察机关提交的该份证据,认定了龚静燕的损伤程度。 ??但是,根据你从省高院阅卷带回的案卷材料,检察院再次对龚静燕的头面部损伤所致疤痕进行了重新鉴定,结论为:龚静燕的头面部的损伤致面部多处条状疤痕,属重伤。 ??二审法院很有可能会据此重新认定被告人的损伤程度。 ??而根据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龚静燕现行走基本正常,生命体征正常,一般情况好。此后医院又出具了一份诊断证明,龚静燕有左下肢活动障碍,右眼睑下垂,面部皮肤疤痕挛缩等后遗症。 ??据此可以看出,造成被害人龚静燕重伤,特别是面部损伤所造成的容貌毁损,已成为确定被告人杨荣伟犯罪后果严重程度并据以判定对其是否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的主要因素。 ??本案中,被抢劫的财产数额不足百元,而仅仅入户抢劫又不足以判死刑,所以被害人龚静燕的重伤情节,将成为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的主要因素。 ??因此《刑法》中关于抢劫罪适用死刑的规定的比较模糊,所以我们不妨借鉴下《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的有相关规定作为本案的参考。 ??故意伤害罪的法条中规定,对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此可见,在故意伤害罪中,只有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被害人重伤并致严重残疾的,才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才可适用死刑。 ??而如何判定严重残疾,《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可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严重残疾’的规定进行评判。 ??现有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被害人龚静燕的损伤程度属于严重残疾;而且从总体上看,她的身体状况恢复较好,一审法院认定杨荣伟犯罪后果不是特别严重是有依据的。 ??虽然被告人杨荣伟入室抢劫并致被害人重伤,应予严惩,但是考虑到杨荣伟的犯罪后果尚不属特别严重,加之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所以被告人不属于判处死刑须立即执行的情况。 ??我认为,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体现了罪行相适应的原则,量刑是适当的。”方轶解释道。 ??对面的周颖低着头,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方轶故意放慢了语速,方便她记录。 ??“方律师,抢劫罪量刑,咱们借鉴故意伤害罪的内容……合适吗?”周颖打完字后,抬起头疑惑的问道。 ??“本案中,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触犯了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我认为属于想象竞合。 ??所以在抢劫罪无明确规定时,参考故意伤害罪,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方轶微笑道。 ??“嗯,我整理下,下周一开庭。我赶紧回去加个班,把辩护意见写出来。”周颖一边收拾案卷材料一边说道。 ??说完,周颖抱着笔记本电脑和案卷跑出了办公室。 ??方轶看着她的背影,笑道:年轻人就是有干劲,希望能保持住。 ??…… ??周一的时候,方轶正在与万可法喝茶论道(闲扯淡),突然传来了敲门声,门一开冯助理走了过来,冲着方轶微笑着打过招呼后,来到万可法面前。 ??“老板,伍老爷子来了。”冯助理轻声道。 ??“哦?伍老大怎么来了,快请。”万可法说完,起身向外走。 ??“老板,你有客人,我先回去了,回聊。”方轶起身往办公室走,刚出门正好看到了万可法笑呵呵的在向不远处一位身材高大的白发老者打招呼。 ??老者长的很气派,走起路来昂首阔步,双眼神采奕奕,穿着一身休闲装,脸上的皮肤红润有光泽,一看就知道保养的非常好。 ??在白发老者身后跟着一位穿着粉色西装,油头粉面,让人感觉很能装b的年轻人。 ??方轶看了一眼便回了办公室。 ??第607章 油头粉面伍庆辉 ??中午方轶跟黄援朝等几人吃过饭后,往回走,半路上碰到了提着公文包,一脸沮丧的周颖。 ??“小周,这是咋啦,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黄援朝不解的看向周颖。 ??“别提了,今天法律援助的那个刑事案子开庭了,审判长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周颖有气无力的说道。 ??“是不是之前你跟我说的那个杨荣伟的抢劫案?”方轶一听立刻问道。 ??“嗯,就是那个案子。我先去吃点饭,回头上去找您细聊。”周颖说完,提起公文包进了一旁的快餐店。 ??一个小时后,周颖走进了方轶的办公室。 ??“杨荣伟那案子怎么判的?”方轶问道。 ??方轶不是一个爱八卦的人,但是涉及刑事案件,又是他之前给周颖支过招的案子,他非常好奇,省高院二审会怎么判。 ??“别提了,我本以为省高院会维持原判。结果省高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改判了。 ??省高院认为:被告人杨荣伟有预谋地准备了作案工具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造成他人重伤,依法应予严惩。 ??一审法院对杨荣伟的定罪是正确的。但是杨荣伟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作案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脑挫伤和面部损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市检察院抗诉成立。最后判决: ??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原审被告人杨荣伟的量刑部分; ??二、原审被告人杨荣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的父亲去旁听了,宣判后,老爷子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被法院的人抢救过来后,嚎啕大哭,嚷嚷着家没了! ??听得我心里到现在还拧巴呢。 ??省高院这两天会依法将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现在就等最高院的复核结果了。”周颖一脸的惆怅。 ??“事已至此,也只能如此了。我们只是律师,很多事不是咱们能决定的。你也别太纠结了。”方轶规劝道。他怕周颖陷在案子里出不来,影响工作。 ??“嗯,没事,过几天就好了。”周颖点头道。 ??周颖与方轶又聊了一会儿,起身回去工作。就在她走出办公室时,正好碰到万可法请上午来的白发老者和年轻人吃饭回来。 ??“小周,怎么情绪不高啊!”万可法见周颖闷闷不乐的,就问了一句。 ??“没事,上午去开了个庭,法援的案子,输了!”周颖如实道。 ??“没事,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不算什么。”说完,万可法请白发老者进办公室喝茶。 ??那位与白发老者一起来的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站在门口双眼直勾勾的目送周颖一脸落寞的向公共办公区走。 ??白发老者坐下后,一转脸没看到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立刻放眼望去,正看到后者在向周颖行注目礼。 ??白发老者气不打一处来,立刻呵斥道:“直勾勾在那看什么呢,注意点影响,这可是你二爷爷的律所,不是咱家公司,你给我规矩点。听见没……” ??油头粉面年轻人见白发老者面色不善,急忙一缩脖子麻溜的跑了过来:“爷爷,您放心,我心里有谱。您别老是大呼小叫的,多大点事啊,我看看美女不行啊!给我留点面子。”说着,他没心没肺的整理了下身上的粉色西服。 ??白发老者一听气的直接脱下了脚下的内联升布鞋,冲着油头粉面的年轻人就是几下,然后看向万可法:“老二,你看到没,我就纳了闷了,我们老伍家怎么就生出这么一个孽畜来。什么话都敢说,都快气死我了。” ??“这是我二爷爷的律所,再说了,关起门来咱们都是自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年轻人不服气道。 ??万可法嘿嘿一笑:“大哥,庆辉是我看着长大的,关起门来这屋里都是自己人,小一辈说几句玩笑话,无妨。” ??万可法这么说不是在敷衍对面的白发老者,他家与白发老者家是世交,关系不一般。 ??油头粉面的年轻人名叫伍庆辉,是白发老者的亲孙子。 ??白发老者名叫伍胜光,与万可法兄弟相称,年轻时二人好的穿一条裤子。万可法在老伍家的崛起之路上帮过不少忙,他一直是老伍家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年固定律师费五百万,这里面有交情,也有伍家对万可法能力的认可。用伍胜光的话讲,万可法给伍家帮的忙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 ??“爷爷,您听到了吧……哎!您别打啊……,这可是我找国外知名设计师定做的,新衣服,贵着呢。”伍庆辉急忙向旁边挪了两个位置,躲避着爷爷手中的布鞋,边说边用手掸着身上虚无缥缈的尘土。 ??“你个败家玩意,穿的什么玩意啊,跟个五彩鸡似的。”伍胜光气的恨不得踹孙子两脚。 ??“大哥,您消消气,喝杯茶水。年轻人追潮流,咱们理解不了,也不用跟他们生气。 ??您这次来不就是想给庆辉找个锻炼的地方嘛,这个简单。就先在我团队做个律师助理吧,什么时候过了考试再申请做实习律师。”万可法笑呵呵道。